构为人力资源部,联系人为人力资源部部长;学校具体负责机构为化学化工学院,联系人为周从山副院长。双方定期研究基地建设事宜。
2.成立了“湖南理工学院与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实践教育中心指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指导小组工作办公室设置在湖南理工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具体负责学生实践教育基地的管理工作,负责与实践教育基地的联系、沟通、协调及实习过程的检查、督促和考核。
3.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事业部和车间三级机构组成实践教育指导小组,成员包括人力资源部培训教育主管、车间领导、工程师和师傅。负责学生专业实习及培训教育的管理。
工程实践教育指导小组及成员
担任职务 |
姓名 |
所在单位 |
职称/职务 |
负责教育 |
组长 |
王欣荣 |
人力资源部 |
部长 |
培训管理 |
副组长 |
尹海波 |
生产部 |
高级工程师 |
培训管理 |
组员 |
胡志生 |
聚丙烯分厂 |
高级工程师 |
工艺 |
组员 |
王忠平 |
聚丙烯分厂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安全教育 |
组员 |
陈静 |
技术开发部 |
工程师 |
工艺 |
组员 |
周湖广 |
甲醇分厂 |
工程师 |
工艺 |
组员 |
张运生 |
甲醇分厂 |
工程师 |
设备 |
4.湖南理工学院与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双方协商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制定了一套合作管理制度及人员互聘协议。
校企双方明确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确定工程实践教育中心运行和日常管理的方案,制订了规章管理制度,提出了具体的保障措施,落实学生实习纪律,保证实践教育基地的正常运行和学生实习工作的顺利开展。